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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新城区第一张新版《出生医学证明》顺利签发

新城区人民政府2023-04-04 10:15

《出生医学证明》作为人生第一证,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规定由具有签发权的助产机构出具的法定医学证明。从1996年1月1日我国正式启用第一版《出生医学证明》以来,随着时代的发展,历经多次改版,2023年4月1日起迎来第七版。

4月1日上午,新城区第一张新版《出生医学证明》在辖区助产医疗机构市人民医院(西安市第四医院)顺利签发,标志着由国家卫生健康委统一制发的《出生医学证明》(第七版)在新城区正式启用。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要求,为了确保新城区新版出生医学证明替换工作顺利进行,在新城区卫生健康局统一部署下,新城区妇计中心提前安排、精心组织,在省、市规定时间内对全区旧版《出生医学证明》(第六版)进行全面清理,指导辖区各级助产医疗机构对尚未使用的《出生医学证明》(第六版)进行盘点封存,按要求予以处理并停止使用。新城区妇计中心按照省、市出生医学证明有关规定落实《出生医学证明》申领机制,同时根据辖区各级助产医疗机构日常分娩情况合理有序发放《出生医学证明》(第七版),切实保证了辖区各级助产医疗机构能够及时为群众签发《出生医学证明》(第七版),得到了辖区群众的肯定。

同时,新城区妇计中心以此次工作为契机,开展了辖区内各级助产医疗机构《出生医学证明》申领、签发、管理专项培训。通过培训,解读了国家、省市对《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相关规定及要求,使各级助产医疗机构《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人员熟练掌握《出生医学证明》信息管理平台的操作流程,进一步加强了新城区《出生医学证明》的规范管理,强化了全区《出生医学证明》的规范签发,更好的保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新城区妇计中心将依法依规对辖区内各级助产医疗机构的《出生医学证明》进行定期督导,切实提高各级助产医疗机构对《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管理的重要性和严肃性的认识,坚决杜绝出现利用《出生医学证明》的违法行为,为推进“三孩”生育政策稳步实施、促进新城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做出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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