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铸牢“五一”期间安全稳定“防火墙”!未央区司法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五一节前集中警示教育

未央区人民政府2023-05-04 17:43

为提升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意识和法治意识,强化社区矫正对象“五一”假期自律意识,引导社矫对象依法依规遵守社矫管理规定,4月27日,未央区司法局各司法所积极组织社区矫正对象进行集中教育学习。

4月27日,未央区司法局徐家湾司法所组织全体社区矫正对象进行集中教育学习。学习中,司法所工作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等重点章节进行了宣讲,尤其针对“五一”期间不假违规外出,定位手机关机、人机分离,参与赌博、危险驾驶、公共场所寻衅滋事等违法、违规现象作了强调,对重点时段的请销假等管理规定作了进一步明确告知,同时,让每名社矫对象对相关法条进行抄写,并签订了《社区矫正对象注意事项告知书》,进一步让社矫对象明确自己应遵守的各项规定。

4月27日,未央区司法局草滩司法所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对象“五一”节前教育活动。本次教育活动,司法所工作人员除了重申不得不假外出、人机分离、酗酒滋事、危险驾驶、违规越界等日常相关管理规定外,针对近期一些热点事件中谣言频发问题进行了着重强调,并通过讲解典型案例,让社区矫正对象明白网络造谣不仅挑战社会道德底线,干扰舆论走向,更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司法机关绝不会姑息纵容。教育最后,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逐人逐句宣读自律承诺并签字摁手印。通过本次教育活动,引导社区矫正对象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是非观,使其明白“现实社会不能违法犯罪,网络空间也不是法外之地”的道理,进一步提升了社区矫正对象的在矫意识、法律意识和法治意识。

4月27日,未央区司法局大明宫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节前警示教育活动。教育中,大明宫司法所工作人员组织所有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结合司法所案例重点强调了五一期间管理规定,并引导社矫对象知法守法。司法所工作人员组织人员签领《五一假日期间注意事项告知书》,还组织社区矫正对象观看陕西省社区矫正对象培训教育课程中《民法与社会生活》和《警示教育》专题课程视频。此次集中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的守法意识。

4月27日,未央区司法局汉城司法所以社区矫正工作“六个一”活动为抓手,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了“五一”节前安全警示教育系列活动。通过组织社区矫正对象观看法治教育片、作风纪律训练、观摩党性教育基地、签订安全承诺书等方式,多措并举,认真抓好社区矫正对象的“五一”节前警示教育,有效提升社区矫正对象的法纪意识和纪律观念,防止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和违法犯罪情形的发生,确保“五一”节日期间辖区社会的安全稳定。

4月27日,未央区司法局张家堡司法所在未央区张家堡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开展社区矫正对象集中警示教育。会上,首先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陕西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等日常监管规定进行强调,并要求社区矫正对象在五一期间严格约束自身行为,不参与任何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活动,严禁酒后驾车、参与赌博、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并现场签订《五一假期注意事项告知书》。其次,工作人员还现场播放了民法典、反诈等相关视频,通过观看教育学习视频,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增强社区矫正对象法治观念和尊法守法意识。为检验教育学习成果,现场组织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教育学习考试,试题内容包含了社区矫正相关法律规定、常见刑事犯罪案例、毒品、全民国家安全教育等相关知识。此次考试旨在提高社区矫正对象对教育学习的重视,以考促学,推动教育学习往实里走、往心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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