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灞桥区顺利完成城乡低保提标工作

灞桥区人民政府2023-04-04 16:36

为切实做好辖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好他们的合法权益,根据《西安市民政局 西安市财政局关于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要求,区民政局及时联合区财政局迅速落实。

一是向各街道转发低保提标工作通知,明确提标的时间和额度,即从2023年1月1日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74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800元,提标幅度达6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56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650元,提标幅度达90元。

二是立即着手算账、造册,严格按标施保。各街道将参保人员信息逐人核对,并按照提标类别和额度,逐人核算造册,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做好审核。

三是加强统筹协调,确保提标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加强与区财政局对接,从中央救助补助资金中列支254 .0879万元,用于辖区1700户2963名低保对象的提标补发工作,目前补发任务已全部完成。其中:补发1-2月低保金43.0734万元,补发3月低保金211.01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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