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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乙宫街道实践机关干部 “优胜劣汰”工作机制

长安区人民政府2023-03-22 09:33

深入贯彻落实全省“三个年”活动、全市八个方面重点工作和区委提出的“1168”工作思路部署,巩固作风建设专项行动成果,进一步激发机关干部干事创业和履职担当能力,太乙宫街道在机关管理中创新实践“优胜劣汰”工作机制。坚持“德不配位就去位、才不适岗就调岗、状态不佳就换人、工作滞后就淘汰”,结合实际制定《太乙宫街道机关干部“优胜劣汰”综合考核管理办法》,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考核,促作风,提效率,严管理,创实绩,为建设西部强区发挥太乙担当!

机制分为三个部分。一是民意测评。综合机关干部日常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对个人进行民主评议。二是实绩考核。对于全年工作完成情况、获奖情况进行统计赋分,并纳入个人综合评分。三是综合研判。召开街道党工委会议,综合以上两项分值并结合干部日常工作情况进行研判,最终确定排名。

对不胜任工作或工作态度消极、作风散涣、平时表现较差、综合考核排名靠后的科级干部最后一名、机关干部最后两名,停职1个月。视具体情况表现,工作态度和整改情况,经党工委班子研判是否重新予以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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