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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区开展村转居集体“三资”腐败问题专项治理

新城区人民政府2023-03-17 17:06

农村“三资”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是省市区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一项重要举措,被列入专项整治八大领域之首。为全面贯彻中央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全省“三个年”活动,深化村转居集体产权制度改革,3月16日下午,新城区城棚改事务中心党委组织召开全区乡村振兴领域村转居集体“三资”治理方面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对全区清理村转居集体经济合同规范村转居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通报,对开展乡村振兴领域村转居集体“三资”治理方面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新城区政府分管副区长、西安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主任分别就开展村转居集体“三资”治理方面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提出了工作要求,自强路街道联志社区、长乐中路街道韩北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长分别就村转居集体“三资”治理方面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表态发言。区发改委等相关部门、长乐西路等街道办分管负责同志,全区13个村转居集体经济组织理事长、监事长参加。

针对村转居集体“三资”合同清理突出问题,新城区制定了《清理村转居集体经济合同规范村转居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细则》《关于开展乡村振兴领域村转居集体“三资”治理方面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实行“党委统筹谋划、纪委监督推动、部门协同实施”的工作机制。区城棚改事务中心主抓主管,区发改、司法、财政、资规、审计等部门协作配合,提供法律、政策等支撑,区纪委定期跟踪督导、调度推动,确保专项治理高点起步、高位推动、高效落实。

新城区城棚改事务中心党委以村转居集体“三资”规范管理为切入口,聚焦集体资金分配使用、集体资产经营管理、集体资源交易处置,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助推乡村振兴、规范权力运行的角度出发,从3月开始分四个阶段在全区13个村转居集体经济组织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力求以小切口、硬措施,靶向纠治侵害群众利益的顽瘴痼疾,推动农村基层治理提质增效。

新城区城棚改事务中心党委、有关街道党工委和区级部门将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三不腐’,把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与严肃惩处有机结合起来,督促构建村转居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制度体系,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钱、管权,不断提升基层监督治理效能,持续净化全区村转居基层政治生态,早日实现清廉村居建设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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