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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政府关于举办焰火燃放活动的通告

长安区人民政府2023-01-16 10:31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政府

关于举办焰火燃放活动的通告

长政告字〔2023〕3号

为喜迎2023年新春佳节,营造喜庆欢乐的节日气氛,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2023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市政告字〔2023〕1号)有关要求,长安区决定举办“盛世中国年 ? 春意满长安”焰火燃放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燃放时间、地点

1.燃放时间:2023年1月21日(除夕)、2月5日(正月十五)20:00-20:30

2.燃放地点:长安唐村?中国农业公园

3.市民集中观看地点:公园南门停车场、入村道路沿线区域

4.网络观看链接:西安电视台“榴花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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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区域设置

1.交通管制区域

对关中环线唐村出入道路及唐村区域实行临时交通管制,管制时间为1月21日(除夕)、2月5日(正月十五)16:00至22:00。交通管制期间,除警车、执法车、消防车、急救车、工作车辆等车辆外,其他车辆一律禁止驶入和停放在管控区内。

2.燃放(警戒)区域

此次焰火设置燃放区域,区域内禁止一切人员和车辆出入。

活动设置了燃放警戒区,具体区域划定范围:长安唐村U型路内西甘村以北(含U型路东侧道路),外环高速以南。

三、注意事项

1.为了保证活动安全,1月18日0:00—1月21日22:00,2月2日0:00—2月5日22:00,进行焰火安装及燃放,禁止在唐村警戒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及孔明灯等空飘物。

2.活动现场观赏区域实施人流管控,若人数达到或超过安全容量时,停止观众继续进场并立即分流人员;参加活动人员需遵守活动现场的有关规定,听从工作人员引导。

3.对于活动现场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联合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4.活动现场实施物品管控,禁止携带火种、烟花爆竹、汽油、酒精以及其他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禁止携带管制刀具、管制器具、有毒有害危险物品及各类毒品;禁止携带、展示、设置未经主办方批准的各种广告、横幅、标语及广播器材等其他宣传品;禁止无人机、孔明灯等“低慢小”飞行器和空飘物在地面及空中进行起降、飞行活动;一旦发现携带违禁物品进场,一律依法进行处理。

5.观赏焰火表演的市民群众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保持观看间距。

6.活动期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关中环线及唐村部分区域进行临时交通管制,为保障出行通畅,请广大市民提前选择路线及交通方式。

7.请注意保管好随身物品,照顾好老人、儿童,避免走失。建议老人、儿童、孕妇及身体行动不便的市民,通过网络方式观赏。

8.现场出现人员摔倒或其他异常情况,请保持冷静,不要慌乱、推搡、拥挤,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

9.活动结束后,按照工作人员指引有序离场。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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