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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区开展为期40天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

长安区人民政府2022-06-23 10:31

日前从长安区城管局了解到,长安区城管委决定从6月20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

6月21日下午,区城管委组织城管局、住建、交通、交警等部门召开专项工作会,解读了《长安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对本次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了扎实部署。副区长杨永涛主持会议。

据悉,本次综合整治旨在解决当前全区市容环境卫生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升区内主次干道、窗口部位、重点地区的城市管理水平,营造环境优美、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主要任务包括:加强城市道路精细化保洁;加强“城市家具”卫生清理;加强生活垃圾收运管理;加强出店占道经营治理;加强广告牌匾治理;加强园林绿化整治维护;加强建筑工地管理;加强交通秩序整治;加强餐饮油烟及噪声污染治理;加强城市管线整治;加强河道环境卫生整治;加强市政公用设施维护。

据城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个阶段从6月20日至6月30日为集中整治阶段。各责任单位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各自工作职责迅速开展大整治工作,确保通过集中整治活动使区内市容市貌焕然一新。第二个阶段从7月1日至7月20日为查漏补差、巩固提高阶段。各责任单位要对照工作内容,逐项检查,逐项验收,确保各项整治工作内容全面完成。第三个阶段从7月21日至7月31日为督导检查、建立长效阶段。区城管委将联合区委办、政府办、区纪委组成督查组,对各单位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长效化管理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导,逐单位检查验收,全面总结,分类排名。检查结果计入各单位职能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对工作突出的单位予以加分;对工作完成不力的,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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