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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央区财政局积极落实房租减免政策助力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

未央区人民政府2022-06-16 09:42

为助力市场主体纾困发展,根据未央区稳经济20条措施,区财政局积极落实区属国有企业及行政事业单位对外出租房产租金减免政策。

一、免租范围

(一)对承租国有企业经营性用房或承租产权为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减免3个月房屋租金,对合同存续期少于应减免月数的,按合同实际存续期减免。政策落实期为2022年6月1日至12月31日。

(二)对存在间接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性房产情形的,转租人不应享受本次减免政策,转租、分租的减免房屋租金应全部落实到最终承租经营人。鼓励中间转租方适当减免转租差价,给予最终承租方帮扶,体现租赁各方共同担当。

(三)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界定按照《民法典》《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政策为一次性减免,本年度已享受过减免政策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不再重复享受。

二、办理流程

(一)由承租方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资料包括承租方申请书、承租方法人代表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能证明符合减免租金条件的佐证材料。

(二)对符合减免条件且不存在转租情形的承租方,在当前已有相关资料证明符合本次减免租金条件的,无须重复提供资料,可依据合同直接减免,并由承租方提供房租减免申请及确认函。对存在转租情形的,中间转租方须提供与最终承租方的租赁相关证明,并提供最终承租方的减免租金确认函。

(三)减免事项办理完结后,由出租单位书面告知申请人。

政策咨询电话:029-86265754

来源: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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