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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邀请中介服务机构入驻西安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的通告

长安区人民政府2021-04-27 10:51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有关要求,根据《西安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暂行管理办法》精神,西安市依托西安市政务服务网,将深化“放管服”改革、“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优化营商环境有机结合,建成了“市县一体,全面开放,竞争有序,规范高效”的中介服务交易平台。目前该平台已正式运行,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中介服务机构入驻西安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入驻原则

西安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以下简称中介超市)遵循“开放、有序、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全国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常态开放、实时入驻。入驻中介超市的中介机构可在全市范围内依法提供服务,自主参与竞争。

二入驻范围

中介服务是指政府部门开展行政审批时,要求申请人委托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机构开展的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有偿服务,或审批部门委托中介机构开展的有偿服务,包括各类技术审查、论证、评估、评价、检验、检测、鉴证、鉴定、证明、咨询、试验等。中介服务机构是指受托提供中介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机构(以下统称中介服务机构)。

三入驻方式

中介超市实行网上登记入驻管理,中介服务机构申报资料经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网上预审通过,长安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资格复审无误且公示期满后,方可入驻中介超市。

四入驻条件

条件一

经依法登记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条件二

具备中介服务事项对应的资质(资格)(若法律法规规定无资质要求的,从其规定),出具的服务成果文件应具备相应法律效力

条件三

无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禁止在西安市开展从业活动

条件四

有健全的执业规则以及相应的管理制度,并具备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开展中介服务应当具备的人员

条件五

近 2 年内在信用中国无不良信用记录

五入驻所需材料

01

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02

营业执照复印件(属社会组织的提供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属事业单位的提供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0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04

资质证书复印件

05

《承诺书》

06

《西安市中介超市入驻登记表》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提交材料若为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携带原件到长安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进行复审。(第一项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无法亲自办理入驻事项时提供;第五项、第六项资料和表格由中介机构在平台自行下载)

六入驻流程

1网上注册

中介服务机构访问西安市网上中介超市,点击【中介入口】,进入陕西省政务服务网完成法人用户实名注册,返回西安市网上中介超市进行中介机构注册。网址:http://zwfw.xa.gov.cn:8085/imng/icity

2信息完善

中介服务机构点击【基本信息维护】,按页面提示,填报企业基本信息、资质信息,上传有关材料,作出诚信承诺,录入完成后提交审查。

3资格预审

中介服务机构提交申请后,由市级各行业主管部门5个工作日内对相关信息和材料进行预审,对未通过审核的中介服务机构,电话告知中介服务机构,并说明原因;对于符合入驻资格的中介服务机构,点击通过,并短信通知中介服务机构,中介服务机构依照入驻材料清单,在5个工作日内,将申报材料提交至长安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进行资格复审。

4资格复审

长安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在10日内完成现场核验、信息审核,复审无误在系统点击通过。

5网上公示

资料查验通过后,将在中介超市首页“入驻公告”专栏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6完成入驻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中介服务机构自动入驻中介超市。

七中介机构失信处理

中介超市建立信用信息库,与信用中国(陕西)、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等系统对接共享,推行“一处失信、全省受限”的信用联评、信息联享、守信联奖、失信联惩机制。

中介服务机构在服务过程中出现1次一般失信行为的,暂停该中介服务机构参与承接中介服务3个月;出现2次一般失信行为的,暂停该中介服务机构参与承接中介服务6个月;2年内出现一般失信行为累计达到3次或出现严重失信行为的,将其清退出中介超市。凡被清退出中介超市的中介服务机构,从公布清退之日起2年内不得申请入驻。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长安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段刚院 62350327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69号政务服务中心中厅

西安市长安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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