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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中地区力争实现 PM2.5和臭氧浓度双降

西安日报2022-04-15 08:06

为了让市民享有更多的蓝天白云,我省制定了蓝天保卫战2022年工作方案。2022年,将重点打好三场攻坚战,持续巩固“十三五”空气质量改善成果,关中地区力争实现PM2.5和臭氧浓度双降。

突出重点 打好三场攻坚战

全力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以关中地区为重点,以秋冬季(10月至次年3月)为重点时段,聚焦PM2.5污染,全省持续开展秋冬季攻坚行动,不断降低重污染天气发生频率和强度;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推动产业结构和布局优化调整,开展传统产业聚集区综合整治。

着力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以关中、陕北地区为重点,聚焦夏秋季臭氧污染,大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2022年,全省臭氧浓度稳中有降,关中地区力争实现PM2.5和臭氧浓度双降。

持续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以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为监管重点,聚焦煤炭、焦炭、矿石运输通道,持续深入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加快推动机动车新能源化发展,持续淘汰高排放老旧柴油车;坚持源头防控,加快运输结构调整和车船清洁化推进。2022年,运输结构、车船结构清洁低碳程度明显提高,燃油质量持续改善。

年底前关中各市(区)完成50%产业聚集区升级改造

优化产业结构布局。关中地区逐步淘汰步进式烧结机、球团竖炉等低效率、高能耗、高污染工艺和设备。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钢铁、焦化、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电解铝、煤化工产能,合理控制煤制油气产能规模,严控新增炼油产能。重点区域严禁新增化工园区。

开展传统产业聚集区综合整治。各市(区)重点针对铸造、耐火材料、石灰、矿物棉、有色金属等行业和使用溶剂型涂料、油墨、胶黏剂、清洗剂、涉有机化工生产的企业,于4月底前完成产业聚集区排查工作,实施拉单挂账式管理,通过淘汰关停一批、搬迁入园一批、就地改造一批、做优做强一批,切实提升产业发展质量和环保治理水平。2022年底前,关中各市(区)完成50%产业聚集区升级改造。不断优化水泥行业错峰生产政策。

10月底前基本完成烧结类砖瓦企业深度治理

开展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回头看”。重点针对玻璃、煤化工、无机化工、化肥、有色、铸造、石灰、砖瓦等行业实施深度治理。

开展砖瓦窑综合整治。以中央环保督察公布的典型案例为切入点,开展砖瓦窑综合整治工作。到2022年10月底前各市(区)基本完成烧结类砖瓦企业深度治理。

推进钢铁等行业企业超低排放。到2022年底,关中地区钢铁企业及陕钢集团汉中分公司等5家钢铁企业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工作。

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整治。关中各市(区)力争2022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陕南陕北各市2022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

开展简易低效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清理整顿。关中各市(区)于2022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陕南陕北各市于2022年底前基本完成。

年底前关中地区完成平原地区散煤清零

持续推进重点区域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到2022年底,力争全省天然气消费165亿立方米,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2%左右,可再生能源装机比重提高到40%;力争全省全面供应国6b车用汽油,停止销售国6a及以下标准汽油。

深入推进清洁取暖和散煤治理。到2022年底,全省(关中、陕北)清洁取暖率达90%左右。关中地区全面完成平原地区散煤清零目标。

持续推进锅炉综合整治。推动65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燃气锅炉实施低氮改造。加大燃煤小锅炉淘汰力度,到2022年底,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

关中公共领域用车新增或更新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

大力推动货物运输“公转铁”。推动新建及迁建大宗货物年货运量在150万吨以上的大型工矿企业、物流园区,配套建设铁路专用线。

持续淘汰高排放老旧柴油车。持续开展国三及以下柴油车和燃气汽车(含场内车辆)淘汰工作,推动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关中地区积极推动国四柴油汽车和采用稀薄燃烧技术的燃气汽车淘汰更新。

加快推动机动车新能源化发展。以公共领域用车为重点推进新能源化,关中地区新增或更新的城市公交、城市物流配送、轻型邮政快递、出租车、网约车、公务用车、轻型环卫车辆等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

年底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提升到60%

推进建筑施工扬尘精细化管控。到2022年底,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提升到60%、装配式建筑占比达到24%。

强化道路扬尘管控。关中地区长距离的城市道路、市政、水利等线性工程进行分段施工。

对关中各市(区)实施降尘考核,月度平均降尘量不得高于7吨/月·平方公里。鼓励各市(区)细化降尘量控制要求,逐月实施区县降尘量监测排名。(记者 马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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