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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部门:重复享受医保待遇是一种欺诈骗保行为

西安晚报2022-02-19 17:05

日常生活中常有头疼脑热,人们去就医购药时医保的作用就会展现出来。这时可能有人会想:如果多交一份医保,是不是就会多一份保障?近期正处于我省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时间,西安市雁塔区医疗保障局提醒,重复参保并不能重复享受医保待遇,而且重复享受医保待遇是一种欺诈骗保行为。

重复参保是指同一时间段内同一参保人有两条及以上参保缴费状态正常的参保信息记录。原则上,国家不允许重复参保。

重复参保大致有两种类型:(1)跨制度重复参保,即分别参加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制度内重复参保,即在同一个医疗保险制度内,跨统筹地区重复参保。重复参保的处理原则为:(一)重复参加职工医保的,原则上保留就业地参保关系。(二)重复参加居民医保的,原则上保留常住地参保关系。(三)学生重复参保,原则上保留学籍地参保关系。(四)跨制度重复参保且连续参加职工医保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原则上保留职工医保参保关系。

以上各类情形在保留一个参保关系的同时,应及时终止重复的参保关系。职工医保参保人可由所在用人单位申报办理停保手续。城乡居民参保人可以通过参保地医保部门提供的线上或线下办事渠道,办理停保手续。

那么重复参保后可以退费吗?据了解,参保人在居民医保缴费后,在相应待遇享受期未开始前因重复缴费、参加职工医保或其他统筹地区居民医保,可在终止相关居民医保参保关系的同时,依申请为个人办理退费。待遇享受期开始后,对暂停的居民医保参保关系,原则上个人缴费不再退回。

需要提醒的是,目前还未完成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群众要尽快缴费,办理医疗保险缴费业务时,可选择陕西税务微信公众号、手机银行、银联云闪付、微信、支付宝等电子渠道办理参保缴费业务。(记者 马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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